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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1年第12號通報《關于興業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通報了對興業銀行消保情況檢查發現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相關問題。
具體來看,通報指出,興業銀行存在的六類違法違規問題包括:一是為增加信用卡分期業務收入,默認勾選自動分期起始金額;二是適當性管理落實不到位;三是代銷保險業務中欺騙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四是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五是向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客戶搭售人身意外險;六是通過預收保費、超基準費率收取保費等,為保險公司和該行牟取不正當利益。
關于興業銀行存在的“適當性管理落實不到位,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問題,據銀保監會消保局介紹,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興業銀行柜面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中,有7648名客戶年齡選項失真,導致部分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高于實際等級。經抽查,部分65周歲以上的高齡客戶在該行購買了高于其實際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等級的產品,涉及金額為2303.6萬元。
“比如,在2019年3月,1名65歲消費者就在該行泉州津淮支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中勾選年齡‘E、26歲-50歲’,使風險評估結果由C5改為C6,并認購了高于其實際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等級的信托產品。”銀保監會消保局具體舉例道。
銀保監會消保局認為,興業銀行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已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基本權利。銀保監會方面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對此,興業銀行回應稱,對銀保監會消保局現場檢查發現的該行在消保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興業銀行方面高度重視,并在去年底監管現場檢查過程中即立查立改,針對存在問題逐項、逐級列明整改清單和具體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部門和時間進度,從快從實推進整改。
興業銀行表示,此次檢查反映該行部分機構對監管政策理解、傳導和執行存在不到位的問題,興業銀行將引以為戒,嚴肅責任追究。目前絕大多數問題已整改到位,個別尚未完成的項目正按整改計劃有序推進。同時,該行亦表示,“歡迎廣大客戶對我行給予監督,多提寶貴意見。”
銀保監會通報進一步指出,銀行業保險業要引起警示,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審慎合規開展業務,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消保行為的監管要求,從董事會、管理層到各分支機構,自上而下高度重視,層層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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