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大樓。新華社發
記者12月14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為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統籌監管與建設規劃,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金融基礎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六類金融基礎設施準入與監督管理的細化安排,對金融基礎設施相關主體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此外,征求意見稿強化了金融基礎設施運營要求及風險管理。征求意見稿對金融基礎設施及其運營機構面臨的法律、信用、流動性、業務及運營風險等提出具體管理規定,要求金融基礎設施運營機構監測所在市場整體運行風險,維護市場秩序,強化風險管理。(記者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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