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召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工作視頻調度會議,要求乘勢而上,擴大融資協調機制成效,并明確于3月15日前,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建立融資協調機制。
自1月份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工作部署以來,各地和相關金融機構迅速行動,建機制、提名單、抓落實,工作取得良好開局。截至2月28日,全國31個省份276個城市已建立城市融資協調機制,共提出房地產項目約6000個,商業銀行快速進行項目篩選,審批通過貸款超2000億元。
會議指出,融資協調機制是當前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破解房地產融資難題的創新舉措,長遠看是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快“人房地錢”要素聯動的有力抓手,資金跟著項目走,項目實施封閉管理,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各有關方面要抓緊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全力支持房地產在建項目融資和建設交付,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有效支持現房銷售,穩定市場預期。
會議強調,各地要扎實做好融資協調機制有關工作,抓項目“白名單”質量、抓工作進度、抓項目建設、抓宣傳引導。按照協調機制“應建盡建”原則,3月15日前,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建立融資協調機制,既要高質量完成“白名單”推送,又要高效率協調解決項目的難點問題。要嚴格按照標準做好項目篩選,經金融機構確認后形成第一批合格項目名單。金融機構應加快審核。按照“推送—反饋”的工作閉環,金融機構及時反饋項目存在的問題,城市融資協調機制要第一時間統籌解決,待項目符合條件后再次向金融機構推送,共同推動融資盡快落地。各省融資協調機制要對城市推送項目進行監督指導,督促城市及時將不合格項目移出“白名單”。住房城鄉建設部、金融監管總局將建立聯合調度、及時通報機制,定期通報各省和城市的融資需求落實情況。
會議要求,金融機構要建立專門工作機制,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完善審批制度,細化盡職免責規定。要主動對接融資協調機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快授信審批,提高項目落地效率,滿足合理融資需求。要落實好項目閉環管理,對暫時無法提供融資的項目要及時反饋相關問題。要加強貸款“發放—使用—償還”閉環管理,防止貸款被挪用,保障信貸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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