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印發《關于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取消銀行網點與保險公司合作的數量限制。多家市場分析機構認為,此舉將豐富銀行保險產品和服務供給,銀保渠道行業蛋糕有望做大。
據介紹,《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取消銀行網點與保險公司合作的數量限制,明確商業銀行代理互聯網保險業務、電話銷售保險業務和其他保險業務,各級分支行及網點均不限制合作保險公司數量;二是明確雙方合作層級,要求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開展合作,原則上應當由雙方法人機構簽訂書面委托代理協議,確需由一級分支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的,該一級分支機構應當事先獲得其法人機構的書面授權;三是明確銀行代理業務傭金標準,要求委托代理協議約定的傭金率不得超過保險公司法人機構產品備案的傭金水平。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通知》的實施,有利于更好發揮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優勢,促進雙方長期深度合作,探索轉型發展新路徑;有利于拓寬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范圍,提升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價值和消費者滿意度;有利于豐富銀行保險產品和服務,更好滿足消費者多元化、多層次保障需求,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據了解,根據此前的監管規定,除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和電話銷售保險業務外,商業銀行每個網點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只能與不超過三家保險公司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合作(簡稱“一對三”或“1+3”)。
針對“一對三”限制取消,中金公司分析稱,2010年原銀監會為管理銀保渠道費用亂象,防范不當競爭,要求原則上商業銀行每個網點合作保險公司數量不得超過三個,《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各級分支行及網點均不限制合作保險公司數量,同時要求保險公司在合作區域內具備線下服務能力。在2023年三、四季度監管實施的銀保渠道“報行合一”下,銀保的不當費用競爭已有效改善,2010年所規定的三家合作上限已不再必要。該機構認為,“報行合一”后取消合作公司數量上限,不僅將豐富銀行保險產品和服務供給、保護消費者利益,產品和服務優勢突出的保險公司還有望在維持較好盈利水平基礎上擴大份額。
“放開1+3合作網點限制,明確市場化導向,短期將大幅豐富銀行保險產品和服務,長期做大銀保行業蛋糕。”東吳證券表示,預計放開“1+3”后,短期內對于中小保險公司而言,可以獲得觸達更多的網點合作機會,渠道競爭將會加劇。不過需要強調的是,在“報行合一”的約束下,中小公司無法通過費用比拼的粗放式競爭獲取市場份額,產品+服務的利益面臨市場化競爭考驗。對客戶而言,銀保產品的性價比和吸引力有望提升,消費者多元化保險需求有望被激活,銀保渠道行業蛋糕有望做大。對于大型險企而言,可以積極探索與銀行長期深度合作,探尋轉型發展新路徑。
信達證券認為,此舉有利于銀行拓寬保險機構合作范圍,豐富銀保產品和服務類別,滿足消費者多元化的消費需求,增加客戶黏性。同時,也可能會加劇市場競爭,因此銀行需提升自身服務質量、成本管控和風控能力,迎接機遇與挑戰。
此外,針對《通知》重申“報行合一”費率管控要求,中金公司分析,《通知》明確了銀行總行對篩選合作保險公司的管控責任,限制銀保代理傭金上限即從銀行側落實保險產品“報行合一”政策,以此進一步防止銀保產品費用率“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有助于推動銀保渠道高質量發展、維護保險公司合理利潤水平。
信達證券也表示,監管部門對委托代理業務傭金率進行規范,可能會抑制一些不規范的高傭金支付行為,短期內或對部分依賴高傭金產品銷售的銀行中收造成一定壓力,但長期來看,將有助于促進行業有序競爭,引導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更好地發揮各自優勢,共同探索轉型發展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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