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江蘇省財政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成為首個發文規范PPP發展的地方財政部門。《意見》提出,進一步規范江蘇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加強監管,防范風險。
PPP即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在2013年年底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時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提出推廣PPP。近四年過去,全國范圍已經形成了總投資額10萬億以上的項目庫。
進入2017年以后,一系列規范PPP發展的政策文件亟待出臺。
目前,財政部、發改委正在積極醞釀規范PPP發展的政策。一位PPP監管層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新規范的主旨思路將與此前已經發布的相關規范的思路一致:比如嚴禁借PPP模式變相舉債融資;堅決防止PPP模式異化為地方政府新的融資平臺;地方政府參與PPP項目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等。
“規范分很多層面,比如項目決策、融資方案、招標投標、合同簽訂等,對各個環節可能會出現問題的方面進行規范,規范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防范債務風險,更是為了PPP的健康發展,行穩致遠。”上述監管層人士對記者表示。
“PPP這種模式,是世界范圍內通行的,世界很多國家都在推行。PPP在中國有三十多年歷史,模式本身不存在問題,這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以購買服務的名義購買工程等有本質的區別,未來對PPP要規范地推進,而不是停掉。”上述監管層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規范PPP的目的是為了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的精神,重點在于規范運作和防范風險。”大岳咨詢總經理金永祥對經濟觀察報表示。
江蘇邁出第一步
雖然2017年財政部在不斷強調要規范PPP,但是最先推進的卻是地方政府。
11月8日,江蘇省財政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在《意見》中,江蘇省財政廳提出將組織開展PPP項目重點抽查,及時查處、糾正不規范行為,確保PPP模式規范發展。
在這份實施意見中,江蘇財政廳要求嚴格規范PPP項目庫管理、健全完善PPP項目方案審核機制,規范建立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臺賬,全面公開PPP項目信息,加大PPP項目監督檢查力度,健全完善PPP工作體制機制。
同時,在《意見》中,江蘇財政廳要求各地應根據PPP項目進展情況,及時在信息平臺上填報各階段信息,重點應公開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項目采購文件、項目合同等關鍵內容。對公開不及時的項目進行通報,對提供信息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的項目責令限期整改,無正當理由拒不改正、超過一定時間且督促后仍未及時更新信息的將清退出項目庫。
根據財政部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提供的數據,截至2017年9月末,江蘇省進入準備、采購、執行階段的PPP項目210個,總投資4738億元,落地率為43.3%。
金永祥認為,此次江蘇省財政廳發文規范之后,預計未來會有更多省市的規范PPP文件陸續出臺。
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認為,江蘇財政廳的文件成為地方落實財政部規范PPP的第一個落地文件,有著明確的風向標作用,可以預期的是,未來全國非運營類績效不易把控的大型項目面臨收縮,信息公開度會進一步提高。
中央層面的動作
相關監管層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目前發改委、財政部也在研究制定PPP的監管規范,規范的主旨思路與此前已經發布的相關規范思路一致,比如嚴禁借PPP模式變相舉債融資,堅決防止PPP模式異化為地方政府新的融資平臺。
這一規范的出臺有跡可循。財政部、國資委在2017年年初之后一直在強調規范PPP的發展,并出臺相關政策。
5月,財政部聯合發改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六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嚴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
財政部副部長、PPP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史耀斌在今年7月31日舉行的進一步推進PPP規范發展工作座談會上明確,要強化財政承受能力論證10%紅線的硬性約束,統一執行口徑,加強信息公開。
2017年10月,國資委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財務風險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該意見針對了在PPP項目社會資本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國有企業。通知提出要求建筑類央企累計對PPP項目投資不超過集團凈資產的40%,其他央企比例不超過20%。
今年11月1日,財政部金融司司長王毅在第三屆中國PPP融資論壇表示:“對不具備條件、未規范開展’兩個論證’的項目,特別是那些不屬于公共產品供給體系、自己的資本金不到位、資本金穿透以后都不是自有資金、未來項目運行沒有很好的績效、過度依賴政府付費的項目,我們有考慮把它剔除。”
同日,史耀斌在第三屆中國PPP融資論壇中表示,要按照黨的十九大整體部署精神和要求,提高規矩意識,維護市場秩序,強化管理,嚴控風險,嚴守財政支出的10%紅線,保證PPP改革事業可持續發展。
該次論壇中,史耀斌還強調,在PPP改革實踐中,一些地方對新發展理念貫徹還不到位,特別是把PPP模式簡單化作為政府的一種投融資手段,產生了風險分配不合理、明股實債、政府變相兜底,重建設輕運營、績效考核不完善,社會資本融資杠桿倍數過高等泛化異化問題,積累了一些隱性的風險。“對此,我們應高度警惕并要切實加以解決。”
短期項目或減少
根據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截至9月末,全國入庫項目合計14,220個,累計投資額17.8萬億元,覆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兵團和19個行業領域。其中,6,778個項目處于準備、采購、執行和移交階段,均已完成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審核,納入管理庫,投資額10.1萬億元;7,442個項目處于識別階段,尚未完成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審核,是地方政府部門有意愿采用PPP模式的儲備項目,納入儲備庫,投資額7.7萬億元。
金永祥認為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同時開始規范,從長久來講有助于PPP可持續發展,但近期PPP數量會有較大幅度下降。
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認為,強化PPP規范,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可以重申或具體化明確化之前的相關規定,包括對投融資平臺本身的監管以及不合格項目出庫的可能性。特別是此前在PPP創新中被忽視的相關內容,比如政府性基金在PPP中的使用規范。
其次,還將收緊一些不適合PPP的項目或地區,其中包括工程導向的運營績效約束特點不足的項目,同時還強調了對10%的剛性約束。
再次,要嚴格PPP的管理流程:比如突出PPP省級項目庫的作用,同時避免PPP名稱的濫用,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和責任追索制度,還有不同地區風險預警制度等等。“需要注意的是,PPP政策不能左右搖擺,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要逐步規范。對于前期PPP項目,要以整改為主,只要能滿足PPP基本特征即可,重點抓好未來的PPP項目。”金永祥對經濟觀察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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