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偽劣種子銷售“打游擊”、套牌套包、混包銷售……春耕時節,記者在贛湘吉閩等地調研發現,新種子法頒布一年多后,假冒偽劣種子并未就此銷聲匿跡,而是花樣翻新,以更加隱蔽的方式繼續坑農害農。而基層專業技術人員稀缺、種子質量檢測設備和技術落后等問題一時難解,也為假劣種子的生存提供了空間。
多名業內人士建議,在打擊種子市場不法行為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對種子生產企業、制種基地等源頭治理,完善研發、繁育、推廣等各個環節監管。
從“陣地”轉向“游擊”
2017年2月,一輛農用車在湖南省新化縣的田間游走,沿途播放流行樂曲,高喊喇叭,叫賣外包裝顯示為湖南農大金農種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種子。新化縣奉家鎮部分村民以每斤20元的價格購買了這個種子。村民說,從育秧到8月,該品種既不揚花授粉,又患嚴重的稻瘟病導致死穗,最后嚴重歉收。雖然當地政府介入,進行了農業保險和商家賠付,但仍造成了較大損失。
記者采訪發現,隨著各地持續強化種子市場監管,假冒偽劣種子已從在店面銷售的“陣地戰”變為“游擊戰”——不法經營者直接進村入戶或到田間地頭銷售。由于農村點多面廣,對“游擊戰”的打擊也更加困難。“現在賣種子的都是挨家挨戶推銷,買10袋種子送個電飯鍋啥的,有的干脆沒正規包裝、沒標簽,都監管不了。”吉林省梨樹縣種糧大戶盧偉說。
套牌套包的“李鬼”種子也是市場亂象之一。江西順發米業有限公司總經理余國金說,市場上某個品種銷售比較好,一些非法種子公司就會用相似的品種去頂替,“這些種子顆粒差不多,但口感相差甚遠”。據了解,“李鬼”種子往往是不法公司通過盜取正規種子親本,直接復制或稍作改動后生產,雖然產量、質量上稍差,但價格便宜三分之一左右,嚴重侵犯知識產權。
魏巍農業集團專注于玉米種子研發,該公司董事局主席魏巍告訴記者,魏巍農業集團在吉林西部銷售較好的“遠科105”玉米種子的親本曾在生產基地被盜,“種子價格中一半左右是研發費用,非法公司盜取復制的產品價格更便宜,也沖擊了市場,影響了企業的研發積極性”。
此外,“劣種子不假”現象時有發生,迷惑農民。湖南省供銷社多名工作人員表示,有正規廠家將一些品種差一點的種子裝入暢銷品種的包裝袋,披上合法外衣,違法隱蔽性強。
多因素影響執法監管
記者調研了解到,面對假冒偽劣種子市場仍存在的亂象,作為直接監管主體的基層種子管理和執法部門尚存在專業技術人員不足,工作經費匱乏,必要的執法裝備和檢測設備缺失等情況,難以適應種子市場監管新形勢和新任務。
福建省南平市種子管理站站長王輝說,在許多縣,種子管理部門就只有一兩個監管人員,有的一個人要面對好幾萬畝耕地,十多個種子市場,“除日常監管外還有很多其他任務,根本忙不過來”。“南平是福建農業大市,也屬經濟欠發達地區,各級財政較為困難,種子管理工作經費預算不足,管理運行經費缺乏。”王輝說。
業內人士表示,種子監管任務較重的地區多是農業大縣,普遍為經濟弱縣、財政窮縣,財政投入十分有限。有“天下第一糧倉”之稱的吉林省榆樹市種子監管任務繁重,該市農業執法監察大隊隊長孫程舉說,榆樹市每年工作經費需要100萬元左右,其中財政撥款30萬元,“罰沒款約能補上20萬元,還有一半的經費缺口,隨著市場越來越規范,罰款勢必減少,缺口會越來越大”。
基層種子管理和執法部門普遍靠“肉眼”識別假冒偽劣產品,缺少必要的檢測設備。福建省一家種業公司生產的種子曾被農業部抽查,發現24個位點中有5個位點的檢測結果和備案不符,被判定為銷售假種子。“在這個案子中,種子的外觀和原來備案的種子是一樣的,但種子可能是改變了父本,造成某些位點和備案的不同,這樣的話只有農業部用DNA檢測手段才能發現,但基層并不掌握這樣的技術手段。”福建省南平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隊長李學明說。
此外,一些地區對“套牌套包”種子的執法態度“曖昧”,一些基層干部甚至認為這樣的“李鬼”種子雖然侵犯研發企業知識產權,但因為價格便宜、產量和質量差距不大,農民從中“受益”。
完善“全程監管”任重道遠
江西省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長胡仲明等基層干部和業內人士建議,在加強打擊各類涉種違法行為的同時,更要完善長效機制,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調整監管思路,創新管理方式,抓好源頭治理。
一是進一步加大對基層執法管理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多位基層干部建議,種業是國家重要的戰略性核心產業,規范種子市場一頭連著農民收入,一頭連著產業安全。建議加大財政投入,切實保障基層種子管理和執法機構工作經費,加強基層種子監管的信息化建設,盡早實現種子質量的全程可追溯。
二是建立源頭治理責任制度。要按照“誰發證、誰監管”的原則,加強對發證企業的監管,并要求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依法生產、守法經營。要加強制種基地的管理,國家級制種大市、制種大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向省農業委員會遞交責任狀,強化對生產基地的監管,切實履行源頭治理責任。
三是實行“一案雙查”追責制度,防止執法真空。各地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對于查處的種子大案、要案,主動發現的或積極配合查處的,不承擔主體責任。若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甚至故意掩蓋、袒護違紀的,必須有責必問、有錯必究,真正發揮責任制的權威性。
此外,江西天涯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少虎等業內人士認為,當前種子企業“門檻低”也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市場亂象,建議提高種業準入門檻,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國外種業市場相對規范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市場以大企業為主。雖然新種子法有利于大型企業的發展,但國家對中小企業的退出沒有太多實質性舉措。相反,相關政策還越來越寬松。”張少虎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