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也是疫后修復的關鍵一年。2020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處理好恢復經濟和防范風險關系”,如何處理好兩者的關系,是監管部門面臨的重要課題。
回顧2020年,面臨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沖擊和三大攻堅戰收官的艱巨挑戰,以銀保監會為代表的監管部門一方面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做好金融服務,確保疫情期間秩序不亂、服務不斷,進而通過加大貸款投放、讓利實體部門,有力支持了國民經濟穩步復蘇;另一方面,繼續做好高風險金融機構和重點領域的風險處置工作,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國民經濟已經超預期復蘇,成為全球表現最好的主要經濟體,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也取得重要成果:全年處置銀行業不良資產3.02萬億元,有序拆解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房地產貸款增速8年來首次低于各項貸款增速,全國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全部歸零等。監管部門通過刮骨療毒、精準拆彈,及時清除風險隱患,努力跑在系統性風險的前面。
展望2021年,我國經濟恢復的基礎尚不牢固,疫情沖擊導致的各類衍生風險仍然存在,杠桿率上升過快可能產生風險隱患,這些都需要監管層密切關注和妥善應對。日前召開的銀保監會工作會議,圍繞服務實體經濟和補齊監管短板、做好風險防控等任務做了一系列部署。
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監管層將致力于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包括積極探索促進科技創新的各種金融服務、持續促進擴大內需等,以及保持對經濟恢復的必要支持力度。同時還將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比如支持中小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金、繼續推動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補充資本等方式,提高金融機構的服務能力。
更重要的,則是從四個層面做好金融風險防控。
一是保持宏觀杠桿率基本穩定。去年12月的政治局會議要求,“抓好各種存量風險化解和增量風險防范”。當前最大的風險無疑就是宏觀杠桿率在過去一年的過快上升,因此要“保持宏觀杠桿率基本穩定”。去年下半年以來房地產調控政策進一步標準化、體系化,監管要求“嚴格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點房地產企業融資管理規定”,同時還要“繼續做好不良資產處置”“加快推動高風險機構處置”。
二是大力規范整治重點業務。銀保監會繼續對影子銀行保持高壓態勢,要求“持續整治影子銀行,對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的新形式新變種露頭就打”。2021年是資管新規過渡期的最后一年,機構要抓緊整改,銀保監會則會“對理財存量資產處置不力的機構加大監管力度”。
三是切實加強對互聯網平臺金融活動監管。在中央定調之后,銀保監會將繼續補齊監管短板,“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對于銀行保險機構與互聯網平臺的合作,亦將“加強監管”。此外,還將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堅決遏制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防止資本在金融領域的無序擴張和野蠻生長”。
四是持續提升公司治理和內控管理水平。去年銀保監會發布了《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今年將繼續把健全公司治理作為強化風險防控、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具體包括落實股東承諾制、加強股東穿透審查、加強關聯交易監管制度建設和系統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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