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13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近日印發《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提出將建立集群動態管理和跟蹤監測機制,“十四五”期間,在全國范圍內認定200個左右集群,引導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級集群。
工信部中小企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促進工作,有利于完善優質中小企業培育體系,形成“點線面結合”的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格局,打造覆蓋廣、專業強、服務優的中小企業服務網絡,加快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同時有利于為中小企業紓困解難,發揮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在資源對接、要素整合、管理服務等方面的作用,推進惠企政策宣貫落地,緩解企業在資金、供需、人才等方面的困難。
當前,大部分省(區、市)制定了中小企業產業集群相關政策,因地制宜推動中小企業產業集群發展。上述負責人表示,據不完全統計,各地培育認定的塊狀經濟產業集群示范區、縣域特色產業集群、特色小鎮等已超過600個,對區域經濟發展帶動作用日益顯現。但是中小企業產業集群仍普遍存在主導產業優勢不突出、質量效益不明顯、發展環境不完善、核心競爭力不強、產業協作與協同創新能力不高、國際合作水平偏低等問題。
《辦法》立足做強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主導產業,明確了提升集群主導產業優勢、激發集群創新活力、推進集群數字化升級等六大培育重點工作。
其中,在提升集群主導產業優勢上,《辦法》提出精準定位集群主導產業,有針對性地固鏈強鏈補鏈延鏈,暢通集群協作網絡,增強專業化配套能力,強化質量品牌建設,發揮龍頭企業帶頭作用,促進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加強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支持集群參與先進制造業集群的培育和建設。
在激發集群創新活力上,《辦法》提出構建多層次集群創新平臺,集成和開放創新基礎設施和服務資源,推動集群與大型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創新合作機制,開展主導產業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共性技術產學研協同創新,強化知識產權運用和標準研制。
《辦法》明確,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集群的財政、金融、產業、創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實好各類惠企政策,加強對集群參與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各類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集群的投資力度,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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