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有效落實普惠金融政策,支持民營小微企業發展,已經成為社會重要共識。雖然當前全國復工復產復商復市形勢較好,但受疫情影響,民營小微企業經營壓力依然普遍較大,需要從提高金融政策執行靈活性、調動基層金融從業人員積極性、明確金融產品創設需求導向性等入手,打造高效的普惠金融銀企對接平臺,有效提高普惠金融政策直達性。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2020年二季度例會提出,要有效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精準滴灌作用,銀保監會印發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從制度設計、政策導向、激勵約束等三個方面,精準構建了普惠金融政策直達實體經濟的三角支撐。實踐中,各類銀行發展普惠金融業務的積極性明顯上升,普惠金融業務發展態勢繼續向好,利用大數據信息線上發放個體工商戶貸款逐步成為趨勢。截至2020年3月末,全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2.55萬億元,同比增長25.93%;其中,普惠型個體工商戶貸款余額4.01萬億元,同比增長16.63%;在納入市場監管總局小微企業名錄的個體工商戶中,貸款覆蓋率為21.4%。2020年一季度,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6.15%,在2019年基礎上下降了0.55個百分點。
在肯定普惠金融發展成績同時,也要清醒認識當前基層普惠金融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基層執行普惠金融政策缺乏彈性,普惠和非普惠金融業務準入門檻相對固化,大多沒有結合地方經濟金融實際,進行差別對待;特別涉及普惠和非普惠金融臨界業務時,業務程序和控制標準差異較大,導致客戶體驗較差;涉及雖有偶爾違約記錄但未形成實質違約的個體工商戶,其小額貸款基本不能通過線上審批。基層金融從業人員營銷普惠金融業務積極性還不高,獲客渠道有限,多以電話方式溝通個體工商戶,主動服務民營小微企業意識淡薄,激勵機制尚未完全形成。普惠金融產品標準相對單一,不能很好匹配五花八門普惠金融需求,還沒有結合產業鏈金融、供應鏈金融進行實質創新,且中后臺銜接不暢,產品創新匯報和審批程序復雜,存在強烈金融創新需求的基層金融機構沒有產品創設主導權。應該看到,普惠金融單體營銷成本高,需要借助高效的銀企對接平臺,方便廣大民營小微企業及時申報融資需求,推動銀行限時主動對接,提高普惠金融服務精準性。
因此,要努力提升基層金融機構執行普惠金融政策的靈活性,不搞一刀切,允許基層金融機構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結合地方實際,在風險可控范圍內,因地制宜,主動匹配地方需求。要想方設法提升基層金融從業人員從事普惠金融業務積極性,在待遇上要有優勢,在責任上允許適度試錯,提倡擔當作為,鼓勵創新進取。要最大可能賦予基層金融機構普惠金融產品創設權,上級部門更多負責風險敞口把控,努力減少產品創新審批層級,推動基層金融機構主動適應普惠金融需求,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要積極推動銀企對接平臺建設,擇優在政務大廳高水平建設首貸續貸中心,發揮基層人民銀行、銀保監局和金融辦等三方合力,銀行對接服務和融資效果要納入金融管理部門考核,積極推動地方委辦局主動服務民營小微企業,真正將普惠金融政策直達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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