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10日從水利部舉行的“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協作共同保障國家水安全”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聯合制定了《關于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突出問題導向,針對妨礙河湖防洪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線,破壞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和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涉及河湖安全的難點堵點,以及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突出問題,全面加強兩部合作,構建河湖安全保護新模式。
近年來,河湖亂象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湖泊面貌實現根本性改善。“但要看到,河湖安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保護河湖安全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特別是,當前一些地方妨礙行洪,侵占河湖、堤防、水庫庫容,毀壞水庫大壩等違法行為還時有發生,影響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和水利基礎設施安全,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水利部總規劃師吳文慶指出。
據初步統計,2018年至2021年全國共查處水事違法案件8.96萬件,其中涉河湖案件4.85萬件,占總數的54.1%。
吳文慶介紹,《意見》出臺后,通過強化兩部協作,將有利于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行為人的涉水違法行為,特別是在重點河段、敏感水域,針對水行政執法難度大的違法案件,通過強化與公安機關的聯合執法,加強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杜絕以罰代刑,依法追究違法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加大違法成本和懲戒力度。
在職責定位方面,《意見》明確,水利部門嚴格執行涉水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各類水事違法行為,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機關依法受理水利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嚴厲打擊、嚴肅查處暴力抗法和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等行為。
《意見》提出,將在五個重點領域加強協作,包括防洪安全保障、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河道采砂秩序維護、重點水利工程安全保衛、水行政執法安全保障等。針對這五個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水行政執法,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切實維護河湖良好秩序。
《意見》明確要建立三項協作機制:一是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機制,雙方定期開展河湖安全保護會商,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二是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堅決禁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對案情疑難復雜、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實施聯合掛牌督辦;三是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護協同機制,以流域為單元,強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區域間水利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執法協作,形成河湖安全保護的執法合力。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張曉鵬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嚴打涉水犯罪。會同水利等部門聚焦河湖管理秩序,堅持以打促防、以打促治,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破壞水生態環境,以及妨礙防洪安全、非法圍墾河湖、破壞飲用水水源等涉河湖突出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嚴肅查處妨礙執法機關依法履職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保障水行政部門執法活動。
水利部政策法規司司長于琪洋表示,下一步,水利部門將加強水利、公安兩部門溝通協調,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強化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強化流域安全保護協作,加大培訓和人員交流力度,強化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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