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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電網公司取得工商部門于11月30日頒發的改制后的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總部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圓滿完成。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部署和《公司法》規定,國家電網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名稱由“國家電網公司”變更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至此,包括國家電網公司總部和需改制的21家二級單位、123家三級及以下單位公司制改制任務全部提前完成。改制工作的圓滿完成標志著國家電網公司深化改革正式進入新的階段。
開展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公司治理方式的深刻變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環境機制的前置性條件。公司制改制有利于公司真正成為獨立市場主體,激發企業活力和動力,為創建“兩個一流”、實現公司治理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有利于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加快形成各司其職、各負自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
今年以來,國家電網公司上下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資委的要求和公司黨組決策,精心組織,認真謀劃,扎實工作,保證了改制的順利推進。國家電網公司黨組高度重視公司制改制,先后兩次召開黨組會審議有關改制議題,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舒印彪多次對公司制改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從完善公司治理的高度,加強頂層設計,統籌推進改制工作。該公司成立了公司制改革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專門辦公室;各級單位均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工作組,明確各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公司制改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國家電網公司多次召開會議,統籌研究和協調解決改制工作重大問題,各部門分工明確、通力配合、協同推進。
國家電網公司自去年年底即著手開展改制程序、稅費政策、劃撥土地等問題的研究,形成各類專題報告;今年年初,認真調查摸底,全面摸清該公司各級全民所有制企業家底,并提前研究制定《公司制改制工作方案》,明確總部及各單位改制工作的關鍵節點和任務清單。嚴格過程管控,認真落實《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嚴格履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和民主程序;嚴格履行第三方中介機構評估程序,確保改制過程依法合規;組織對各單位改制方案預審和會審,逐項梳理各單位上報的改制資料,并依法出具股東決定等法律文件,確保各單位提前完成改制任務。國家電網公司在改制工作中推行項目制管理,編制改制工作里程碑計劃,嚴控關鍵任務完成時限,將工作任務層層責任到人、落實到天;主動研究改制政策,發布《公司制改制工作問答》,集中解答53項熱點疑難問題;建立工作周報機制,發布月報和雙周報11期,及時通報和宣傳各單位改制進展和典型經驗;完善公司各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及時修訂公司章程,編制二級單位公司章程范本并及時批復,科學設計二級單位公司治理模式。
目前,國家電網公司各級全民所有制企業全部按期完成公司制改制任務。各級單位完成董事會、監事會的組建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備,以及完善議事規則修訂等工作,初步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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