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批準,國家外匯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等區域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
據介紹,試點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改革開放和風險防控一體試點、一體推進,旨在支持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同時為進一步提高開放監管能力、探索“更開放更安全”的外匯管理機制積累經驗。試點政策涵蓋9項資本項目改革措施、4項經常項目便利化措施,以及2項加強風險防控和監管能力建設的相關要求。
資本項目改革方面,一方面,拓寬企業跨境投融資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穩慎開放跨境資產轉讓業務,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另一方面,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于登記,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資本項目外匯登記直接由銀行辦理,擴大資本項目收入資金使用范圍,符合條件的企業自主選擇跨境投融資幣種,適度提高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規模上限。
經常項目便利化方面,便利優質企業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支持銀行優化新型國際貿易結算,有序擴大貿易收支軋差凈額結算企業范圍,貨物貿易特殊退匯免于登記。
加強風險防控和監管能力建設方面,完善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加強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監測預警和逆周期調節,嚴厲打擊外匯領域違法違規活動,維護外匯市場穩定和健康秩序。建立試點糾錯機制和風險應對預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升非現場監管能力,關注大額異常跨境交易,確保試點平穩有序推進。
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繼續統籌發展和安全,指導試點地區落實好各項政策措施,在筑牢風險防控體系、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深化外匯領域改革開放,提升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助力宏觀經濟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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