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公布。《指導意見》一旦正式出臺,將為金融機構資管業務規范發展奠定基礎、指明方向。我國資產管理業務有望告別“野蠻生長”時代,逐漸回歸本源,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金融消費者。
此前,一份關于資管業務統一監管的初步意見稿在業內廣泛流傳。與初步意見稿相比,《指導意見》增加了關于資金池、剛性兌付、合格投資者認定以及規范期限錯配等內容。由此可見,根據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指導意見》對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提出更加全面細致的要求,這有助于更好地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十分及時和必要。
從總體上看,《指導意見》原則明確,有的放矢,將風險防范放在突出地位,重點關注前期資管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的亂加杠桿、多層嵌套、剛性兌付等問題。首先,將治理重點放在資管業務在開展過程中存在的監管套利行為,統一同類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準。其次,禁止多層嵌套行為,資管業務在開展過程中只允許一層嵌套,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更好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第三,強調打破資管行業存在的剛性兌付問題,鼓勵理財業務凈值化管理,引導資管業務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本質。第四,規范金融科技在資管業務中的應用,對于智能投顧的應用提出資質要求。同時,在規范資管業務發展的同時,充分考慮市場承受能力,給予業務調整足夠的過渡期,合理引導市場參與者的預期。
近年來,銀行資管業務借助理財資金體量優勢和成本優勢發展迅速,成為資管業務中規模最大的參與者,券商、信托、基金等資管業務的發展得益于銀行對于通道的需求。長期以來,資管行業發展中最大的問題就在于利用監管規制不同,尋求監管套利。在各類資金中,追根溯源,來自銀行的資金占比較高。《指導意見》將規范通道業務作為治理重點,禁止多層嵌套,這將首先對銀行資管業務產生重要影響。
從銀行資管具體業務來看,保本理財業務的開展將會受到影響。《指導意見》要求資管產品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保本理財可能面臨重新定義,或將其納入存款產品范疇。產品類型上,現存絕大部分理財產品為預期收益型。根據《指導意見》要求,凈值型理財產品可能會快速增加,成為銀行理財產品的主流。這對于銀行資產管理能力提出較高要求,銀行應具有較強的資產配置能力和投資研究能力。對中小銀行而言,未來挑戰較大。打破“剛性兌付”也要求銀行在開展業務時與投資者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合理引導投資者預期。
從銀行資管業務的資產配置角度看,銀行前期大量開展的委外業務雖然沒有被《指導意見》完全禁止,但是多層嵌套的業務將面臨清理。同時,《指導意見》還對期限配置問題作出了較為明確的要求,每只資產管理產品的資金需要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合理確定資產管理產品所投資資產的期限,加強對期限錯配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征的資金池業務被徹底禁止。
資管業務更加規范健康地發展,從長遠看將利好廣大投資者。面對“剛性兌付”被打破,投資者要認識到,這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在投資理財時要綜合考慮風險與收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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