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科技倫理原則和治理要求、科技倫理治理體制、科技倫理治理制度保障等方面內容。這個意見強調,要“制定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的科技倫理規范、指南等”。這清晰地指出了我國當前科技倫理治理的重點領域和具體任務,需要在這些領域不斷完善科技倫理相關標準,明確科技倫理要求,引導科技機構和科技人員合規開展科技活動,積極推進中國特色科技倫理體系的構建。
意見把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作為我國當前科技倫理治理的重點領域,充分遵循了科技活動和科技倫理尊重生命權利,增進人類福祉的原則。通過對重點領域的科技倫理治理,可以讓科技活動最大限度避免對人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精神和心理健康造成傷害或潛在威脅。同時,這也充分體現了科技活動和科技倫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民生改善和生態環境保護。
新世紀以來,人工智能為促進我國和全球經濟增長、增進社會福祉發揮了巨大作用。但隨著人工智能深層次廣泛嵌入人們的生產生活,其負面影響與倫理問題也日益凸顯。例如,人工智能模型訓練及其應用離不開大量數據的支持,但這可能導致違法違規或過度收集、使用用戶數據,加深人工智能與數據隱私保護之間的緊張關系;人工智能技術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濫用,例如用來從事網絡犯罪、生產和傳播假新聞、合成虛假影像等。
在生命科學和醫學領域同樣如此。從試管嬰兒到輔助生殖,從胚胎干細胞到人體克隆,從合成生物到基因編輯胚胎,這些技術基于各自不同的科學原理和應用場景可能引發一系列倫理問題。例如,雖然基因編輯技術的潛在科學價值已經得到廣泛肯定,但其復雜的倫理和安全爭議問題目前還是國內外的輿論熱點。
當前,全球正迎來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考慮到我國科技發展實際,我們需要按照這個意見的要求和部署,健全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的倫理治理體制,加強相關科技倫理治理制度保障,強化科技倫理審查和監管,深入開展科技倫理教育和宣傳,確保和支撐這些科技的正向應用與向善發展。
意見指出要“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制”。我們需要進一步厘清和明確政府、科研主體、社會等層面科技倫理的責任和要求。高校、科研機構、醫療機構是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倫理治理的監督者與管理者,要監督科研行為,也有責任堅守倫理規范。目前,許多高校成立了科技倫理委員會,醫療機構一般設有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研究人員是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領域倫理治理的關鍵行為者,需積極履行倫理準則,嚴格遵守國家、地方與機構的科研倫理規章制度。
公眾層面也要共同參與倫理治理生態建設。要積極發揮媒體與互聯網在倫理治理中的作用,搭建新興技術與公眾對話的平臺,由科學家、倫理學家、社會學家、研究機構、政府主管部門共同參與,廣泛聽取公眾意見,鼓勵公眾了解生命倫理并積極參與科研倫理治理活動,監督并抵制生命科學中的科研失范行為。
與此同時,也要重點在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領域進行科技倫理立法研究,及時推動將重要的科技倫理規范上升為國家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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